维护好商标就是维护你的形象

长春商标注册的研究调查表明,一个公司的商标就是这个公司的标志。每一个商标都具有它的独特性。是为别的公司所不能模仿的,商标注册是一种维护知识产权的表现。

 

你可以自己去观察,你会发现,任何一个有点知名度的公司它的产品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市场上什么产品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你有一个醒目显眼一点的标志也是对你产品的一种促销推广。如果你觉得你的产品足够好,根本就不需要去做一些外在的包装也会赢得人们的喜爱的。所以你拒绝去给你的产品注册商标,我敢断定,你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就算是你的产品足够好,但在别的方便你却没有考虑周全,例如说你的产品让人使用了以后觉得好了,然后自己就会经常来买,同时也会想将好的产品介绍给周边的朋友。但却因为你的产品没有商标经常拿到明的同名产品。又也许消费都都找到了你的产品,你的产品销售量大大的增加了,这时就会有很多人开始去效仿你的产品了,因为你的产品没有注册商标,所以你的产品是不受国家保护的。

 

很多无良商家就开始开发出了各种仿制品,和你产品一样的包装,一样的名称,就是它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商标这一点不同而已。这时就会造成消费都迷茫了,你的原产品没有商标的,没有了标志他们就会被这众多的模仿品所迷惑而不知选择哪一个了。所以长春商标注册建议还是能注册好产品标志以确定好自身的安全性不受危害。得到国家最权势的保护。

商标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因为产品种类太多,所以注册商标就会变得越来越烦琐,办理步骤很是麻烦,提交好各种必备资料了以后还要等很久才能轮到你办理,一般都让你等三到五个工作日才给你填写资料,然后又要等审批。但有时候远远不止那么点时间而已。人多的时候要办理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把一切的手续都办理好下来。

现在的企业都正规化起来了,没有商标是不允许开公司的,所以这时候商标的注册就显得极其重要了,没有商标公司要怎么开展工作呢。这个时候商标的注册又如此的慢的话就会误了日程的。而长春商标注册就帮你解决掉了这个问题,没有复杂的过程,只要你资料完整的提交好上来,我们将用最大的效率为你提供最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你所需要的商标。也许有的人就会担心这样的话是不是会使得注册到的商标是我们假冒伪劣的,这点就请你们放心了,长春商标注册是一所正规的商标注册机构,值得你的依赖。让你的选择是最正确的。

当天就帮你申请上报,马上就帮你做好办理,不用你去操心的等待。长春商标注册让你轻松快捷完成注册,所有烦琐的过程通通都被省略过,让事实说话。注册又快又好,你的选择决定一切。

公司正规化和商标的关系

社会发展需要,所以现在也越来越多的行业发展了起来,也就越来越多的公司建立了起来,因为公司多了,人们的选择也就有点盲目了。据长春商标注册的市场经验得出,一个公司正规入以后就会相对的比较得民心,人们的选择也更放心一些。

所以说,一个公司它想要发展的更好,使得以后更有前途的话那就要将公司正规化的方案提上日程来。而公司正规化的第一步骤就是要给公司产品注册好商标,这样的做法就等于给你的公司上了牌子。这以后你所注册的商标就成了你的公司的标志,你们出的产品被人们使用了以后就寻着你的商标来了,因为你的商标是经过长春商标注册正统注册来的。不会有雷同的情况发生,因此人民消费者会正确的找到你的产品,并使用你的产品,久而久之你公司的商标就成了消费都购买商品的标志。

现在,市场竞争是强烈的,那么,现在你准备好了让你的公司打一场硬战吗。现在给你的公司产品注册商品是首当其冲的事情,作为一个成功的经营者,我们必须要万事都考虑周全了才能去下投资,所以现在注册商标不事是我们必走之路。一个正确的选择,公司就走得更远更成功。

伪造商标的后果

我们经常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商标侵权后,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在现在法律健全的当今社会。法律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上了,现在一个著名的驰名商标能提升企业的 市场竞争力,但从正规途径获得不仅费用高,而且难度大。浙江省XX市一企业主不仅自己办理了假驰名商标,还以此 作为“生财之道”,介绍其他企业办理并从中获利,这样不仅风险小,而且利润可观,并且这是个法律的空子,因此 就以此为理由,开始销售假的驰名商标,这件事在事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1年,一个来自吉林省XX市的XX某向XX市某管业公司的负责人吴XX某宣称,只要交一笔钱就有办法办成驰名商标。 在交谈中,XX某了解到,这个驰名商标实际上是通过伪造外地法院的判决书来认定的,并非真正的驰名商标。即使知道这是违法 行为,但是为了扩大企业产品的影响力,提高竞争力,XX某当即表示要办一个,并与XX某谈好价钱16万元。做完这笔生 意后,XX某又找到XX某,希望他可以介绍其他企业办理假驰名商标,如果介绍成功,可以赚取介绍费。 XX某开始向在当地做生意的朋友推销。然而, 他只说该“驰名商标”是通过特殊渠道获得,文书盖章都是真的。

经过一番宣传努力后,XX某联系到一些感兴趣的机构,这些机构均表示很感兴趣,同意办所谓的“驰名商标”。 XX某与这些企业谈好价钱为17万元,其中一家由于是朋友关系,,而XX某和XX某谈好每笔12万元,XX某 从中共赚得13万元。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就被当地的监管机构知道,因此:在2013年6月,XX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后被XX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该事件的当事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那些购买了商标的企业也受到了相关的惩罚与罚款。 所以我们知道在现在的这个社会,驰名商标还是很具有竞争力的,就连那些不著名的小企业也想借此来赚取高额利润。而对于 那些大公司或者是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你们更应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驰名商标,这不仅仅是公司国家的期待,也是我们 消费者的期望。最后还是希望,国家的相关法律机构加强商标的检查和审核力度,认真为消费者负责。

商标之争有利可图

为什么我们经常在报纸等杂志上看见某某商标发生争夺事件,上海某个家电为什么商标争夺?重庆某某地方的商标抢注?中国的某个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现在我就来说说商标之争中的利益?不管针对那方,最终都不会因为商标之争而败诉?

在海南省的某个地方,XX人借用政府部门的便宜,把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地名注册成为自己的商标,而且涉及当地特色的方方面面,包括当地的树木的名字,山的名字,水湾的名称等等,一大批当地的名称,这样注册后,XX 拥有了很多自己的且合法的商标。

据XX说道,他拥有这些商标的价值很大,根据注明的商标评估专家评估,XX注册后的商标品牌价值多达数亿元人民币,而他申请的商标费用却很少很少,他拥有的商标,与他人合作,将会产生很大的价值,一旦转让也会产生很大的价值。这样的抢注商标行为,在利用法律的空子,进行不正当的商标抢注,是恶意行为,虽然商标会给XX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这属于不蒸蛋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时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样的情况政府将会出面进行干预,破坏者样的恶意注册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也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用用已经注册的商标,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与美名度,并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当地开发建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这样的商标会违反一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的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从此,政府应该加强商标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本地企业注册,使用商标,争取创建名牌意识,深度挖掘,引导商标注册,努力做好商标维权一级申请工作。

如何为自己的商标维权

商标一旦出新争议,必须进行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持消费者的忠诚与客户满意。不管是在任何领域,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必须维权,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维权。

可是几年前,杨先生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称锦里一家小吃店挂出了“伤心凉粉”的牌子。杨先生特地到这家小吃店查看,发现小吃店里挂着的小木牌上,写着“锦里伤心凉粉”和“伤伤心凉粉”的字样。他找到小吃店的一位负责人,希望对方更换木牌,不想时间过去几年依旧如故。伤心凉粉只不过是写在小价签上的一个菜名,我没有用来做店招,为什么会侵权?这就是这个案例的关键点的所在。

法院开庭时,徐先生提出几点理由,认为自己并不侵权。他说,自己店里的伤心凉粉在使用前,并不知道杨明夫妻的注册商标,同时,在得知被告后,也更换了标签,使用了锦里特色凉粉的名字,而且自己的店铺是以销售“钵钵鸡”为主,也没有在杨明夫妻营业的地方销售,并没有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我也没有用伤心凉粉作为招牌,也没有用此打广告。”徐先生感觉自己很委屈。

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小吃店在商品菜单及店内广告宣传中使用“伤心”一词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林女士的商标权。而由于凉粉属于熟食商品,商标不可能附着于商品本身,小吃店在制作、销售小吃的经营过程中,将相关标识印制在菜牌上并放置于小吃店的显眼位置,目的在于招揽顾客,起到了宣传的作用,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最终认定小吃店构成了侵权。

在这个案例之中,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在什么行业,只要我们的商标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就要勇于维权,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此案例之中,虽然只是运用了一个名字,只是为了吸引客户,没有想到因此侵害了他人的商标的专利权。

销售手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现在商标的侵权的案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我们的影响很大,特别是一些关于我们切身利益的商标侵权事情,总是会刺痛消费者的心,现在我就告诉大家近期著名的类似商标侵权案例。

最近,在网上比较著名的商标侵权案例是,在浙江的许多地方浙江省几家家店铺因销售外包装或者手机上印有与四川某公司商标相同或者类似标识的“山寨机”,被该公司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单纯售假不是免责事由,依法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据悉,“XXX”商标是四川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包括电话机、电话受话器、成套无线电话等。今年,商标权人某公司发现浙江多地店铺销售的手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和销售商家没有经过许可的手机,而且手机的质量没有保证,且不合国家的规定。

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 了取样,调查人员在浙江省通讯器材店的几家店铺内买到了被控侵权的手机。这些手机的售价均在200元到300元不等,外包装或者手机上印有与该公司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标识。

该公司认为,这几家店铺销售侵权手机不仅侵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也就是商标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向浙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刊报致歉,并各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3万元。

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有些业主表示不理解,认为只是销售手机,又不是制造手机,不应该承担责任。对此,承办法官解释称,侵权产品的生产者当然应承担法律责任,但销售者并不免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

中间商销售,或者进手机时,也应该考虑这手机是不是正规厂家的产品,不要因为价格低廉,或者其他优越的条件而尽这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这样不仅损害了正规厂家的信誉以及侵犯了它的商标权,也让自己的信誉受到质疑。更可怕的是损害消费者的心,让消费者不再相信这个品牌,这样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们大家都要注意信誉的培养。

长春著名的商标侵权案例

在2009年,吉林省吉林市著名的咖啡乙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在吉林省沸沸扬扬
满城风雨,路人皆知。对于这件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2010年,某咖啡与乙方签订连锁
加盟合同,特别授权乙方在吉林省吉林市某路使用某某咖啡商标经营西餐厅,乙方一次性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12万元;某某咖啡不得在乙方所开的该店的布局区域1.5公里半径范围内再
授权他人开店,乙方每月必须向某某咖啡申购其营业所需的主要物料1万元以上;乙方
不得擅自转让、转借、租卖某某咖啡授予的权利,乙方营业地点的变更和签约人的变
更等重要事项应及时通知某某咖啡并经某某咖啡同意。后双方按约履行,经乙方多方
努力,极大扩大了某某咖啡品牌的知名度,某某咖啡陆续在吉林省吉林、长春市开设了40余家加盟店。
2011年某某咖啡一纸诉状将乙方诉至法院,称乙方将咖啡店的经营权转至吉林省某
酒店公司,乙方未按约进料,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计40余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紧紧围绕某某咖啡诉讼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是何方
发生违约事实导致双方加盟关系的终止、发生损失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三方核心问题进
行有力辩论,指出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是乙方擅自转让、租卖某某咖啡
授予的权利和未经某某咖啡同意变更经营地址,应本案所涉合同及履行而言,某某咖
啡无证据证明乙方违约;在省院二审过程中,代理律师经多方查找联系,落实吉林
市测绘研究院具备出具测绘记录的资质,经过数日的努力,终于并在开庭前及时提
供出新证据,证明某某咖啡新设两家加盟店,距乙方店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136米和128
0米,该证据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采信,证明是某某咖啡违约,造成乙方店的消费群体的
急剧分流,导致物料进货无法达到合同约定。
最终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双方加盟关系终止,并驳回某某咖啡对乙方的其他
诉讼请求。所以我们在加盟商家的同时,一定要按照条款来进行,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
侵权后果。

使用多个商标的好处

商标是很多好,还是只是一个好呢!

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单独发展,互相不影响其他的品牌销售。而且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竞争,可以增加各个品牌的创新意识,自己对提神消费者忠诚度和满意度。提升公司的子品牌和母品牌的影响力。

这样就把公司的产品与企业形象绑在一起,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只要有对公司产品或者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就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影响。公司处理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慢慢细心处理,不要给其他人留下话柄,影响公司影响。

很多公司都在纠结这个问题,到底是使用一个商标呢?还是注册多个商标,并共同使用呢?在长春有这么一家企业,它从自身的建立到不断的发展,现在已经基本成熟,成为长春自己吉林省著名商标,为消费者所知晓,年销售额以及利润率和市场占有率都很高!但是就是这么一家著名的企业,在公司建立之初。就在为自身商标而发愁!因为在公司成立之初,也想学全球著名的公司宝洁学习多品牌的道理。拥有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大品牌作为一个公司的名牌,就像一个人的姓一样!而每一个子品牌就是母品牌下的品牌。代表一个产品,所有的子品牌都属于母品牌。所有的子品牌就像一个人的名一样,可以随时随地的变化

这样做的不好一面在与,公司对子品牌的管理将会无法集中精力。会给子品牌更多的权利,让他充分发展,但是一旦发展不利,公司会取消子品牌,子品牌的好坏也不会影响母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与形象。

这样还有一点不好的是:公司会投入大量的资金自己人力去宣传自己和子品牌。这样会给造成公司的资金负担,带来资金的压力!

吉林省商标案例

在中国商标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知道,现在的法律是健全的,是完善的,可以维护正当的合法权利的。
有一家长春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电零售的连锁企业,该店经过自己的发展,先后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以及商标多涉及的范围,以及该商标所包含的一切范围。该商标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称为了长春市以及吉林省的著名商标,并获得了长春市以及吉林省的多项奖章以及认可,并为吉林省的消费者为所知,认可。
就在这家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问题出现了。吉林市的一家从事该行业的公司注册了一个与长春那家公司相似的商标,并获得了相应的专利权,之后在吉林市从事人才的招聘,以及广告的发布。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长春这家公司在长春,吉林市以及吉林省的发展。所以,长春这家公司就把吉林市这家企业告上了法院,理由是使用该公司相似以及侵犯该公司的名誉权,商标权。
该案在诉讼中,法院这样认为:长春这家公司比吉林市这家公司注册的时间早,吉林市的商标申请之所以能通过,也是因为这是类似或者是相似的商标,商标局在这方面也有盲区。再次是长春这家公司使用该商标已经从事该领域很多年了,位居吉林省同行业前列,该商标早就被长春市或者吉林省认可。吉林市这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使用这样的商标,会误导消费者,会造成长春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失,构成了侵权。所以该法院判决:吉林市这家企业不能在使用与长春这家企业相关,或者是想类是的商标,也不得刻意改变这个商标的外观进行注册。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标注册后,一定要加强商标的管理,防止出现恶意注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