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自己,隐去他人

商标名称是对商标的称呼,如地奥牌药品长虹牌电视、海尔电冰箱等,地奥、长虹、海尔是商标的名称,而电视、电冰箱、月饼、香烟等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所有的商家都可以用。但是企业的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的文字,除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外,不要再有其他突出使用的词语或图形。
如成都某生产火腿肠的企业,在产品的外包装上除本企业的注册商标外,其商品名称使用的是“小王子火腿肠”几个大字,通过前面的叙述我们知道火腿肠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属社会行业共用的商品名称,但“小王子”却不是,若有的商家注册了,那么成都的厂家就涉及到了侵权行为。如“大礼包”是某企业的注册商标,而另一企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在生产包装上突出使用了“大礼包”字样,结果受到了商标注册人的投诉。由此可知,在商品的包装上,除了自己的注册商标外,最好不要突出使用其他字体,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和麻烦。

在商标注册,商标转让过程中都要留意一下这事儿,不然到时通不过也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