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是否可以在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来源:吉林商标注册         恒信致远商标
可以使用,但是这种情况下的使用属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性质。收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所申请的商标仍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即可能被核准也可能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或是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而驳回。所以《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申请人的的书件的回执或是凭证,不产生、也不代表商标局授予了商标专用权。因此,只有在取得《商标证》后,才表明注册人从核准之日起在事实上拥有了商标专用权。
大家知道,商标按是否注册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国家商标局依照法定程序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法律上得到国家的确认和社会的认可,并受相关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只要它是按照《商标证》上核准的商品或是服务使用,就不会有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之忧。而在收到国家商标局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还没有取得《商标证》的情况下的使用属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性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即可能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是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相同或是近似而构成侵权。因此,在商标案件中,被投诉人使用的商标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包括已收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及处于异议期)的,工商部门有证据证明该商标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构成侵权时有权立案处理。
所以,企业在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还没取得《商标证》前,对该商标的实际使用和宣传还是慎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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