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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注册商标iWatch

据新闻媒体官方透露,苹果公司为了扩大自己在各地区的销售利润和地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开始在全球各地注册iWatch这个商标,包括日本、墨西哥等注册。总所周知,苹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都比较大,这次又不遗余力地申请这个iWatch商标,可能也是为了减少上次ipad商标情况的出现。

这次商标的注册,也出现与之前相关的事件,就是IWatching已经被抢注册了。iWatch与iWatching在表面上看上去没有太多的区别,我们中国人看上去都很想象,但是在国外,不同的字母相差一小部分就会产生不同的意义。所以在国外注册的时候就容易通过,而同样的情况在中国就不可能那么容易注册了,中国队这方面的认真和审核态度就比较严格。虽然这次苹果能否成功注册这个商标,也是打开台湾市场的关键因素,上次虽然苹果已经成功的把iPad成功地收入囊中,但是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花了高价回购这个不知道是谁的商标。

连苹果这样大的公司,都很注重商标的注册的管理和维护,特别是这个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保护,我们这些中国的小企业也应该多加强这方面的培养。毕竟知识产权也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也代表公司的形象、信誉,以后也要进军国际市场,同国际的产商进行竞争。所以在一个公司的成长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这些见识,从小微见大知,慢慢培养,以后就会有这种意识。

从苹果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注册商标的原则,以免产生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而产生没有必要的麻烦。

注册商标标识数量的认定标准

在实际的生活中,总会存在假冒伪劣的产品,但是在实际的商标的生活中,也存在着在假冒的某种商品内外包装上印有多个注册商标的情形,这时商标标识的数量该如何计算?这时候除了用法律的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外,还能怎样认定商标的完整数量呢?

首先我认为应该理解以下内容:

第一:商标标识与商标的关系。由二者的各自定义可以看出,二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商标标识是商标的物质或者是有形的载体,而商标则是依附于商标标识上的内容。由商标标识与商标的关系,可以看出商标只能是完整地依附于一份商标标识上,但是一份商标标识可以在不同领域使用多份商标。

第二:注册商标标识数量的认定标准。个人认为 “完整”这时是立足于商标载体的独立性。如果各个商标是分别独立地依附于商品包装上,即贴标,则此时贴标的数量就是商标标识的数量;如果各个商标是印制在一个独立的包装上,则此时只能算是一份完整的商标标识。这种情况下只能算是一份注册商标标识;外包装盒上无论有多少注册商标,也只能算是一份注册商标标识。

第三: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与注册的商标标识同一的认定。由于感官上不一致的情形,可以导致商标标识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就可以认定。因此商标额的数量的完整就产生了歧义。

弄清楚了这些问题就可以知道商标的数量完整的定义。更多的内容应该去向专业人士询问,这里面涉及的内容太广泛了。

商标撤销有那些原因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做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因此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是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下面的情况是导致商标撤销的原因。

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

(1)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对法律禁止的事项,不管出于何种理由,偶会给予撤销,特别是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商标是不给予注册的。或者注册将会被撤销。

(2)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

2、注册不当撤销

(1)注册商标不附期限的撤销,商标的注册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切用于非法的商标都会被撤销,法律不给予保护。

(2)注册商标附期限的撤销。商标的注册后,都有一定期限,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过了一定的时间,商标局就不在对商标进行保护了。所以公司管理人员应该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有效的管理。

3、争议撤销,

对存在争议的商标,会产生争议的就有可能被撤销,这是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看看你自己注册的商标是不是已经有相似或者雷同的商标。以免给以后你的商标造成不要的麻烦。

4、商标评审程序中的其他规定

1、一事不再理原则。

2、部分撤销。

商标撤销的原因时关系很多方面的,作为商标的管理人员,应该时时了解并知道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度,全方位的了解,如果有不了解的地方,一定要咨询当地的商标管理局。或者向专门的机构进行咨询。

怎样管理公司的商标

身在今天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断增加,公司的利益的增加也不断增加。在公司利润增加的同时,公司的知名度也在不断的增加,也在不断为国内外的消费者所接受。由此出现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出现了一些相似或者近似本公司商标的所谓商标。在当今法律正在健全的今天,这个难题也在困扰这各个公司的管理者。商标的管理不当,就会引发各种消费争分,商标使用好了,自己本来的利润就被他人所占有,这真是个两难的选择啊!

在前一段时间,央视报道在很多偏远的农村地区,可能是管理的力度不够吧!出现了一些近似或者相似其他著名公司的商标以及产品,而且这些东西的外观十分的相似,就是一个字的差别。这样和容易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我们还不敢肯定这些产品的质量如何,万一出现问题怎么办?是该有谁去负责这件事情呢?这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比如“康师傅”与“康帅傅”就是一个字的差别,这就是一些小厂商利用这种所谓的商标管理漏洞吧!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十分普遍,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公司商标的管理。

因此,我们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尽量把近似和享受的商标给注册啦!免得在面临产品质量的案件中,自己成为受伤的一方。比如在这方面中国的饮料巨头“哇哈哈”就做的比较好,他把关于“娃哈哈”的所有可能出现的词都注册了。这样就避免了其他人只用本公司的商标,也方便自己公司的人对商标进行管理。这是个笨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营养快线”商标侵权

商标就是牌子,牌子还是很重要的,在很多方面,关于牌子的侵权是防不胜防,大家熟知的“营养快线”。要是有人注册了一个“营养快钱”的话,一不小心,还真难区分,本想买“营养快线”。结果得到的是“营养快钱”。这就太搞笑了,所以很多大公司,为了防止商标侵权,一般都会注册很多商标来保护自己,就是这样,有的还是会出问题。

娃哈哈营养快线,是娃哈哈集团根据中国人独特膳食结构和营养状况,精心研制而成的一种全新的牛奶果昔饮品。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公司从3个人、14万元借款起家,现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饮料企业。就这样的企业,对商标也是很重视的,为了保护营养快钱,他们注册了700多个商标.

娃哈哈的营养快线注册的是第32类(非酒精饮料),第29类“豆奶(牛奶替代品)”商标确实属于哈旺食品。这个就是娃哈哈公司的,所以人家也可以说是正当的。但是哈旺的果味豆奶顶着“豆奶”的帽子,已经跨进了饮料领地。

《九天传》商标侵权案

商标案件不仅在现实的商品与服务领域中大量存在,在虚拟的网络中也是时有发生,相对于实体的商标侵权,网络上的侵权有网络上的特点,特别是一些游戏,由于要吸引用户,商标就非常重要,一个好的设计可以带来大量的客户,这不《九天传》商标侵权案就发生了。现在商标注册网与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九天神话》是金山软件开发的一款客户端游戏,而游匠网络研发的《九天传》却是一款集客户端、微端、web端为一体的写实风格的MMORPG游戏,与金山软件的游戏根本没有相似之处,但是在名称上却相同.都有九天。

《九天传[2]》由深圳市游匠网络开发的一款3D武侠修仙网游。《九天神话》是由金山旗下知名游戏工作室西山居开发的首款3D动画回合大作。两者内容不同,但是这个商标确实有相同的字,这样有侵权的可能,但是能不能确定下来,还得由专业人士来判定。

近似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标识,如果不能起到标识的作用,商标没有显著性,作用就无法体现出来。正是这个原因,近似商标与类似商标是不能注册的。那么怎么判断这些商标呢。

《商标审查标准》对商标近似的解释如下: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型,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商标的颜色或颜色组合近似,这样近似的两个商标在使用在同一种类或者类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从这里可以看到,避免产生误认是商标审查的目的,这样,对文字而言,如果文字相同,排列不同都是近似商标。这样“伸鑫”与“鑫伸”。“康回”与“回康”就是近似。三个字以上的,如果只有个别字不同,但不容易混淆的,构成近似商标,如“大力士”与“海力士”这样的就不是近似商标。如果容易混淆,就构成近似,比如“好玩”与“好好玩”就是明显的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