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侵权金额最大的案件-人保被告商标侵权

相对于IPAD的侵权案,人保被告商标侵权在港被诉,这个金额涉及到1200亿。长春恒信关注到这起案例的来龙去脉如下:

2004年8月6日,大连市民石刚个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 “直通车”商标的申请并获得受理,并于2008年1月7日被正式批准注册。“直通车”商标注册号为4207334号,注册有效期限自2008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6日止,注册类号为第36类,核定服务项目为:事故保险;保险经纪;保险;火灾保险;健康保险;海上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咨询;保险统计;保险信息,已经覆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关于保险的所有类别。

从上面的资料,可以了解到,直通车只能为商标持有人所用了,这是一种眼光,也是一种投资。
然而,人保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直通车”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9)977号),停止使用人保公司原用的“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实际上是在原有产品名称上增加了“直通车”字样)。此后,人保公司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使用了“直通车”字样的电话营销“直通车”机动车保险业务。

综合分析,得出教训是一个商标一定要注册好,注意保护。同时用商标的时候,也要注意不犯其它人的权益。大家多了解一下商标注册查询是有好处的。好商标要第一时间注册。不要用别人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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