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可谓一波三折,打官司,产品下架,还有就是赔偿,都曾经是个热门话题,因为牵扯到苹果,有些事情就有点看头了,不过不管是谁,商标的意识是必须的。现在官司还在进行中,从目前来看,还有调解的可能。
长春恒信致远商标事务所一直关注这些案例,因为专业的原因,对这些的来龙云脉有必要多做记录。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0年1月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iPad商标,并于同年6月21日获得注册。目前,唯冠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IP发展公司的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正在广东高院二审审理中。
现在是二审。这个争议还是比较大的。
富邦公司与唯冠公司之间原本没有业务往来,是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卖给了富邦产物。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判决唯冠公司向富邦公司支付867.97万美元(约为6000万元人民币)。但由于执行过程中查封、处理的财产都已被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富邦公司于今年2月向深圳中院请求宣告唯冠公司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富邦公司之前曾以唯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唯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今年3月,深圳中院裁定驳回富邦公司请求。